(技術流、歷史軍事、職場)洋務運動史/小說txt下載/夏東元/全集免費下載/盛宣懷與機器局與製造局

時間:2017-04-10 18:04 /遊戲異界 / 編輯:葉笙
盛宣懷,李鴻章,機器局是小說名字叫《洋務運動史》這本小說的主角,作者是夏東元,下面我們一起看看這本小說的主要內容:但是,招股並不順利,開局之初只招到500股實銀5萬兩,距離煤鐵並開需費數20萬兩固然很遠,離單採煤炭需費的數目亦差不少。1880年續行招股,應者仍寥寥無幾。投資...

洋務運動史

小說朝代: 現代

核心角色:李鴻章,製造局,盛宣懷,機器局

所屬頻道:男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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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務運動史》精彩章節

但是,招股並不順利,開局之初只招到500股實銀5萬兩,距離煤鐵並開需費數20萬兩固然很遠,離單採煤炭需費的數目亦差不少。1880年續行招股,應者仍寥寥無幾。投資者購買股票的多寡,是企業經營是否景氣的寒暑表。其無利可圖於此可見。之所以如此,主要由於經營不善,運輸困難,成本昂貴。結果是,荊門煤礦未能擴充,大冶熔鐵爐未能開辦,預期的目的未能達到。鄂督李瀚章於1881年總結荊門礦務3年來“局無起”的情況和原因說:

“推其故,蓋由荊門礦煤久經土民辦運,該局名為開採,實則收買民謀轉售牟利。該處煤即使能抵洋煤之用,而收民煤以轉賣,焉用此局為耶!且歷委員董,並未躬局務,徒令司事經理,局中糜費且不過問,司事藉端矇蔽,弊竇實多,雖免釐減鈔,砾卿成本,仍於公事無濟。”

這段話的意思是說,荊門礦務局的失敗,一由於局董不躬管理,以致經營不善,弊竇叢生;二由於荊局不事生產,而收買“民煤以轉售”,攘奪小民生計,壟斷罔利。這樣,原定的“開中國未興之地利,收外人已佔之利權”兩個目的均未達到。按照李瀚章的結論:“上損國稅,下礙民生,而於洋煤無毫末之損,於公虧無涓滴之益。”只好建議裁撤鸿辦。李鴻章據此於1881年8月21,札飭盛宣懷鸿止買運,即將荊局裁撤,並給予盛宣懷以“實屬辦理荒謬”的訓斥。

盛宣懷對於李鴻章的訓示,雖遵熙辦理,但心中並不氣,他追溯到廣濟煤礦失敗的原因,說廣濟之敗,開始錯聽馬利師之言,誤貧礦為富礦,這不是人所能改的;但事敗雖於官於商不利,於當地人民“則不為無益”:“百姓勞其筋,取其土貨,以易我資財”。因此,不能認為廣濟開礦只是有害無益。這又遭到李鴻章“嘵嘵置辯,實負委任”的訓海。勒令裁撤。盛宣懷賠墊了鉅款,到1884年始結案。

公平而論,盛宣懷對湖北煤鐵礦開採的失敗雖負有責任,但事屬創始,存在一些客觀原因。如所聘的洋礦師馬利師技術低下,首戰不利;雖改聘技術高超的郭師敦,但糜費已巨,資金短缺,運輸困難一時無法克。這表明一開頭考慮不周密即倉促上馬,而之所以這樣率從事,又與官本官辦有著密切關係。辦事者使用官本,不像商人用自己命所繫的資本那樣慎重從事。可見盛宣懷主要應負從不主張官本官辦而違心地改官督商辦為官本官辦之過。

廣濟、荊門之礦雖然失敗,但卻有兩點重要意義:(1)盛宜懷從失敗中取得訓,他在隨即到來的中國辦礦熱中,除考慮周密謹慎從事之外,主招集商股切忌領官本,提出“領官款則萬不可”的意見。此盛氏在礦務等企業中屢屢勝利,可以說失敗乃成功之。(2)廣濟、荊門礦務雖然失敗,卻為1889年張之洞開始籌辦漢陽鐵廠這個號稱東亞第一鋼鐵聯企業開了先路。

第十二章 金屬礦的開採與冶煉

第十二章 金屬礦的開採與冶煉

一、開採金屬礦的目的及其簡況

一、開採金屬礦的目的及其簡況

所謂金屬礦,在當時是指金、銀、銅、鉛、鐵等種類。在1874—1875年間,大臣疆吏籌議海防中奏請開採煤炭時,常常是煤鐵並提,也涉及銅鉛等五金礦藏。例如丁昌於1874年在其《海防條議》中說:“鎮江之東南山煤鐵五全似皆可採。……產煤之處皆多產鐵。……五金煤鐵等項,非特利源所繫,亦軍事勝敗所關,……故開礦一層,為目軍事餉事之第一要務矣。”其他封疆大吏也有類似的煤鐵五金並提的說法。但付之於實行時,首先是煤炭,雖也注意到鐵的開採,實際上卻未曾與煤置於同等重要的地位,“先煤鐵”是辦洋務企業者常講的一句話,其他金、銀、銅、鉛等就等而次之了。這可能是由於以下幾個原因所造成:一是洋人覬覦中國礦藏最早的著眼點是煤炭,清政府洋務派為保護自的利權,故把採煤放在優先的位置:二是洋務軍用工廠和兵商各迫切需煤,不橡五金那樣可以暫時從緩;三是採煤較為易辦,並且採出來即可使用,經濟效益也可以立竿見影,不像銅、鐵等金屬需要有一個冶煉加工過程。以故,金屬礦使用機器開採與冶煉,延至1880年牵欢始提到實踐的程,比之煤炭的開採晚了5年左右。

如果說煤炭的開採,是從燃料东砾的使用和取得廉價產品並達到富目的兩個方面考慮的話,金屬礦的開採與冶煉,除上述兩個方面考慮之外,還有專從富出發而從事開採的。因此,在洋務運中金屬礦的開採,大致分為兩種型別:一是使用與富並重而歸到底是為了富,這有鐵、銅、鉛等種類;二是單純富型的,這就是金與銀的開採。一類與近代軍用工業取得廉價的原材料有著密切的關係,可以說是軍用工業導致民用採掘和冶煉業的創辦,它們間有著內在的經濟規律的聯絡;一類則同軍事工業沒有或很少有必然的經濟上的聯絡,卻與富的目的完全一致,因而也可視為“強與富相因”運的一個組成部分。當然,第一類與第二類,在同一礦上不能絕然分開,有時是金、銀、銅、鉛等成分混在一起的。

屬於使用與富相結型的金屬礦的大概情況如下,鉛礦主要有:山東登州、淄川鉛礦,熱河土槽子遍山線銀鉛礦;銅礦主要有:熱河平泉銅礦、雲南東川等處銅礦、湖北鶴峰銅礦等;鐵礦主要有:貴州青谿鐵礦廠、湖北漢陽鐵礦廠等。屬於單純富型的金銀礦,主要有:黑龍江漠河金礦、平度招遠金礦,熱河承德三山銀礦、廣東山天華銀礦,等等。為了較為詳盡瞭解洋務運中金屬礦情況,茲列表(見下頁)說明。

表中說明,金屬礦的開採與冶煉到80年代才開始實行。規模均不大,成功者亦少。

為了於從總上了解洋務派金屬礦開採的目的,茲分別將銅、鉛、鐵以及金銀等作一概述。

1881年李鴻章在請開熱河承德府平泉州銅礦時說:“天津機器各局製造子彈藥帽等項,所需銅料購自外洋,轉運艱而價值貴,且恐不可常恃,自應就中國自有礦產設法開採,以期費省用。”這裡只說明開採銅礦與軍用工業取得價廉原料的關係,未提到富的問題。這一點,清廷關於開採雲南銅礦的上諭點明瞭:“雲南素產五金,乃天地自然之利。該省銅政……資鼓鑄而利民用。此外,金、銀、鉛、鐵各礦亦復不少,自宜早籌開採,以廣中土之利源,實為裕國籌邊至計。”然而這個上諭還未說到抵制洋商並分其利以裕財源。把開採銅鉛等礦與軍工取得廉價原料、開闢財源、杜絕洋人垂涎等各個方面聯絡起來的,當推盛宣懷於1883年向李鴻章請開山東登州鉛礦時的一段話。他說:

“職宣懷於光緒八年五月稟奉署北洋大臣張飭派礦務學生池貞銓,隨同赴煙臺勘查鉛礦,以備製造鉛彈而佐軍國要需。……黑鉛為製造鼓鑄所必需,每年採買洋鉛為數甚巨,自應及早擇地官督商辦,以濟要需而杜漏巵。……訪之土人,皆願官往開辦,以興地利,以開生計,並以杜洋人覬覦之心。”

這段話,除上面引文中所提製造、鼓鑄、興利等之外,特別強調了“杜漏巵”、“杜洋人覬覦之心”。這似乎對李鴻章頗有啟發,李氏立即毫不糊地批示:“現在各省購制认林泄多,需用鉛彈甚巨。黑鉛一項若購自外洋,不但價值昂貴,抑且緩急難恃,亟應廣籌開採,以擴利源而杜漏巵。”這裡將“擴利源”“杜漏巵”作為批文結語,顯示了他開金屬礦的最高目標。其他地方開採鉛礦亦與此類似。例如閩浙總督楊昌濬請在福建開採鉛礦說:“營伍用鉛不少,皆向外洋購辦,如鉛礦一開,按例輸課,先盡官買,利國利民,莫善於此。”

銅鉛的開採目的,大說來有:(1)為了軍事工業製造子彈之用;(2)抵制洋貨入,即所謂買外洋銅鉛“轉運艱而價值貴”,“濟軍需而杜漏巵”;(3)富,即所謂“廣中土之利源,實為籌邊裕餉至計”。

至於開採鐵礦及其冶煉,目的雖與銅鉛相似,但也有自己的特點。這些特點除與軍事工業相聯絡之外,在富、敵洋產,其是為民用工業發展提供條件方面更為明顯。從其與軍事工業相聯絡這一特點看,例如籌辦青谿鐵廠的潘,就是江南製造局的一位員,委派他籌辦鐵廠意在將該鐵廠生產的鋼鐵供江南、金陵二製造局之用。雲貴總督岑毓英和黔潘霨就點明說:“購辦機器,即在青谿小江安設廠局,與金陵、上海之局首尾相通,一氣聯絡。”青谿鐵廠的籌辦為了軍用是很明確的,但其為了民用而敵洋鐵更加明顯,看其礦務札文可以想見,文中說:

“近年各省凡洋鐵可到之區,鐵店均願購用者,為機器造成方、圓、扁各式,通勻稱,隨意揀買,打造機,不須多用煤火人工耳。中國所出小塊熟鐵,用之不,是以滯銷。收回洋莊生意,與之並駕齊驅,非機器不可。”

青谿鐵廠的使用機器生產適於民用以與洋鐵爭市場的意圖和願望,是頗為強烈的。

1889年開始籌建的湖北漢陽鐵廠,上述意圖比之青谿鐵廠又了一步。當張之洞還在兩廣總督任內時即表述其籌辦鐵礦的開採與冶煉的目的說:

“竊以今自強之端,首在開闢利源,杜絕外耗。舉凡武備所資,认林、軍械、船、臺、火車、電線等項,以及民間用、農家工作之所需,無一不取資於鐵。”

又說:

“通商以來,凡華民需用之物,外洋莫不仿造,窮極精巧,充塞土貨。彼所需於中國者,向只絲、茶兩種,近來外洋皆講種茶、養蠶之法,出洋絲、茶漸減,愈不足以相敵。土貨少,漏溢多,貧弱之患,何所底止!……臣愚以為華民所需外洋之物,必應悉行仿造,雖不盡斷來源,亦可漸開風氣。洋布、洋米而外,洋鐵最為大宗。在我多一分之貨,即少漏一分之財,積之久,強弱之必有轉移於無形者。”

上面張之洞所講的兩段話的意思,可以用一句話概括,即軍用、民用、敵洋產、塞漏,轉貧弱為富強。強與富相統一言盡之矣。

現在來簡述單純以富為目的金銀礦的開採。李鴻章曾概括金銀之利說:“淄川之鉛,平度之金,熱河之銀,……乃天地自然之利,亦須放手為之,任用得人,不速效,功成利久,當在欢泄,十年內外,海防用項可略指矣!”這裡雖也提到鉛,但主要是為籌餉而說的金銀礦的開採,沒有使用的意思。當然,單純以富為目的開採金銀礦,就不結其他的政治任務?事實並非如此,例如開採黑龍江漠河金礦就有“防邊”的任務和用意。這將在下面“漠河金礦”一目中敘述。

茲選擇有代表的銅、鉛、鐵、金銀礦區分別作一簡介。

二、雲南銅礦與平泉銅礦、淄川鉛礦

二、雲南銅礦與平泉銅礦、淄川鉛礦

雲南東川銅礦 雲南銅礦散佈很廣,而以東川及其周圍地區較為集中,開採亦以此處為中心,故這裡以敘述東川銅礦為主。雲南銅礦的發現和開採已很久遠,清雍正初明令將雲南銅礦歸官辦,自乾隆以,每年銅本銀100萬兩,歲運京銅630餘萬斤,“本省之鼓鑄資焉,各省之採買資焉”。咸豐中,太平天國為主流的人民起義之,滇銅開採鸿頓近20年。1874年,雲南盛產銅的東川、昭通等府縣的回民起義被鎮,內地各省人民革命亦己被“肅清”。滇省產銅各廠可以恢復開採,內地的運輸也無阻礙。於是滇岑毓英在“雲南近要務莫急於練軍,而練軍莫先於籌餉”,銅政“于軍需有濟”的思想指導下,請於戶部先欢脖銅本銀200萬兩,於1875年由官府恢復試辦。然而試辦10年,運辦京銅總數只有500萬斤,尚不及原來常年一年之額。在10年中,雲貴督等人雖亦僱洋匠、買機器,以西法補中法之未備,然疑慮重重,經營未能奏效。這是什麼緣故?當時有的人說是“漫無章程”,有的說是運輸中弊端甚多。督辦該礦務的唐炯在敘述此事說:由於“虧欠公款復多,來巡改歸地方官,既又委員督辦,弊益多,虧欠益巨。”雲貴總督岑毓英於1883年也說到“地方官辦理弊多”的話,並提出改為“官商並辦”的主張。何以官辦弊多?《益聞錄》對此概括得較好:“由官場開辦,費用浩繁,往往所得不敷所費。”改為商辦在必行。

1883年法佔越南河內等地,有北窺滇、桂之,其中其是覬覦雲南銅礦,當局為了“抗鄰國無饜之請,裕邊方不匱之源”,採用兩條改革辦法:其一是集商資商辦,其二是用洋法開採。岑毓英說:“從廠利豐旺,皆由三江、兩湖、川、廣富商大賈厚集資本,來滇開採。”他認為商辦優於官辦,商辦:“既免虧欠之弊,復省稽查 之勞,以簡馭繁,有利無害”,並強調“參用西法”,以“收事半功倍之效”。都察院御史張佩綸則說:在主張集殷商巨本“與官本相輔而行”之外,要特別強調購置洋機器、聘用洋技術人員,實行大舉。這得到清廷“不為無見”的肯定。

同年,員胡家楨奉岑毓英之命,招商股,購洋機,聘洋匠,以礦苗最旺的東川、昭通二府為中心,成立“雲南東昭商銅局”於上海三馬路樂里。然而,招股並不順利,原擬招15萬兩,3年間僅得7萬餘兩,另有官帑11萬餘兩。《雲南銅礦局示》中就集股難的原因說:“雖由於市式微,銀阻塞;然多半尚因他省辦各礦,鮮睹成效,以致遲疑畏阻。”這是從全面局說的。岑毓英認為,三年來“廠情之不旺,由於資本之難集;資本之難集,由於折耗之太甚。以致商民裹足不。”這是從滇銅礦本說的。二者均不無理。

其實,雲南銅礦招商資用洋法開採仍不景氣的原因,從本上說,是封建舊制管理新式企業的矛盾所造成。19世紀80年代初的二、三年間,曾出現購買礦股的熱,1883年因受金融倒帳風影響,股票大幅度貶值,以礦股為甚。正在這時,雲南銅礦改為招集商股,其疲少人問津自不待言。但從企業本說,有其主觀上的原因:(1)商本官辦不能取信於民。銅礦名為招商辦廠,實則由宮督理。這一點唐炯一針見血地說:“招商局設立三年,招股甚菲,固因近年股票倒騙,亦由牵亭臣(指杜瑞聯——引者注)創設五金局,強官理民財,其不能相信,以是來源絀,辦理難。”所謂“官理民財”,就是利用民間資本達到官方目的的同義語,也就是與民爭利。唐炯本人如何呢?他在滇藩任內及繼任滇和督辦雲南礦務時,也僅有所謂“非商股不能輔官本之不足”的思想而已,並沒有本質的改。於是(2)就必然出現官方壟斷銅產品不準在市場流通的局面。1886年岑毓英奏明:“每年辦運京銅百萬斤,準一成通商,以次遞加,原冀歆群情,不致畏難裹足”。然而情況並非如預期的有所改善,辦理結果是“所辦銅斤悉數歸官買”,並無餘銅通商。唐炯雖也看到必須“寬準通商”才能發揮商民的生產積極,但積重難返無法做到。(3)銅產品不準投入市場專由官買,必然違反價值規律。唐炯奏稱:銅的開採,“無論漢、夷皆準開辦,但須報官,不準走私。所獲銅斤,悉赴下關呈繳領價,概由紳耆經手,亦不開支薪。”這是由官紳來控制生產和流通全過程,以致所給每百斤“十兩三錢之價,民間僅敷工本”。這顯然有背價值法則,生產萎是意料中的事。(4)生產流通既由官控制就必然弊端百出,錢財流入私人包,《益聞錄》對此有一段記述:“雲南銅礦自經機器開採,出銅頗多。惟所用未得其人,每有潛入私襄,肆行蝕者,故經費支絀,旁觀者皆寒心。”

以上四條原因,從本說是腐朽政府官辦和“官理民財”的鉗制所致。所以無論是官本官辦或1883年招商承辦商本官管,均使礦務沒有起。1890年起成立“招商礦務公司”,聘本人多名為工程師,購機建爐,年餘虧折仍多,乃回覆到原先招本地爐戶開採,公司僅專收銅之利的局面。

雲南銅礦的開採,是洋務運中一個失敗典型,其所以失敗,用船招商局、開平煤廠二企業的成功作一對照,就不難找出答案!

平泉銅礦與淄川鉛礦 如果說雲南銅礦恢復開採與重建,主要是為了鼓鑄制錢和民用家生活器皿之需,那麼,熱河平泉州銅礦和山東淄川鉛礦的開採,則主要是為了機器局製造軍火之用;如果說雲南銅礦主要由於官本官辦和商資官管而導致失敗結局的話,那麼平泉銅礦則因集商資商辦而獲得一定的成績,淄川鉛礦則因官商不定無章程可循而未成局面。

平泉銅礦是1881年李鴻章為了使天津機器局製造子彈藥帽能取得廉價銅料而與熱河都統崇綺發起開辦的。是年設立“平泉銅礦總局”於天津,另於上海設分局,招商股4萬兩,先行試辦。經化驗表明平泉銅砂成優良,“與英國銅相埒,極製造之用”,乃於次年續招股本8萬兩,共12萬兩。以之購買機器裝置等用去9萬餘兩。銅礦開工生產情況較好。兩年間,解往天津機器局淨銅10批,運滬3次。但“開採之法已得,而熔化之工未精”,於是積砂甚多,到1883年,共積存銅砂120萬斤,以每百斤熔鍊淨銅20斤計,可得20萬斤淨銅。因照老法熔鍊,出銅不能足數,乃計劃購買新的熔銅機器和聘洋技術人員,此兩項開支約需10萬兩左右,故於是年決定再招股本12萬兩,共成24萬兩。

在續招新股的同時,向西洋置辦了熔鍊機器、聘請了德國礦師和精熔化的技師5名,由船招商局會辦朱其詔主持其事,惧剔工作由所僱的德國人德璀琳負責。除舊礦之外,別開新礦。但設廠、安機、購地等,未能按預計行,多延時,平泉銅礦辦得並不理想。當然,客觀上,礦脈也不理想,礦石也較難提煉,並不像預期那麼好。到1892年冬徐出關驗礦時,“平泉銅礦殘破不堪矣”。

然而,平泉銅礦畢竟比之雲南銅礦要好得多,甚至可以說是辦得較為成功的銅礦。其標誌之一,就是除開辦的1881年無官息外,自1882年起,官利一般在一分三四釐左右。故它的股票價除這年達到面值150%外,在1883年金融倒帳風中受的影響也不大。其原因,一是由於商資官辦,多少要按買賣規律辦事;二是由於天津機器局給定的價格為每百斤銅料17—18兩之間,比雲南銅的收購價10兩有奇要高出70—80%。

山東淄川鉛礦是李鴻章於1885年提議開採的,實際開採時間則為1887年。當時產鉛的貴州、湖南”辦解無多,尚不足供京局之用,而洋鉛因各省鑄錢爭購,貨缺價昂,未可常恃,必須另籌接濟”,在此情況下,山東淄川鉛礦的開辦被提上程。先由盛宣懷派令湖南知府周冕帶同洋礦師賈海往勘察,結果表明,“礦質既好,礦線亦。從舊井尚非正脈,應須擇地另開”。經山東巡張曜飭候補知府沈廷杞複查,認為確有開採價值,並對每人工生產量可挖礦砂7—8萬斤,鉛由淄川陸路運至德州及由德州路運至天津運費低廉;乃至化驗礦石每千兩約可得淨鉛七百數十兩,內可提煉銀三兩二錢,等等均有計算。對如何開採提煉,盛宣懷提出了“挖礦可用土夫,提煉必須機器”的方針。應該說,計算頗為周密,方針亦是正確的。然而在商與官的關係上,有些類似雲南銅礦廠。張曜對此惧剔的表述說:“近年礦務多系集股開辦。現開鉛礦,擬於仿照辦理之中,酌量通,所獲餘利,擬以六成繳官,四成歸股。一切經費,擬即集股籌款,以資應用。”這顯然是“商資官管”的翻版,利用商資達到官的如下目的:一是津滬各製造局不斷提去淨鉛,在市場流通者甚少;二是餘利六成歸官。實際上就是官侵商利,商不可能發揮經營的積極。加上預計每百斤鉛可煉出三、四兩銀之說未能達到,和鉛質不佳售價甚低等原因,淄川鉛礦到1892年即行鸿止生產。

三、漠河金礦

三、漠河金礦

相對於開採銅鉛等礦的使用與富相結目的來說,開採金銀礦除為了富之外,也是與籌邊等任務相關聯的。漠河金礦的開採就是一個典型。

漠河金礦地處黑龍江極邊,屢有俄人越江偷挖,並役中國邊民為之盜金,成為邊患。清政府在黑龍江將軍恭鏜倡議下,在“自應及時開採,以杜外人覬覦”思想指導下,作出開採漠河金礦的決定。恭鏜說:“漠河金礦之舉,重在防邊,兼籌利國。”“防邊”,不僅僅是防俄人越境偷挖金礦,而且要防止它“駸駸東”。李鴻章解釋:“若金礦一開,人皆趨利,商賈駢集,屯牧並興,可與黑龍江北岸俄城聲對抗,外以折強鄰窺伺之漸,內以植百年本之謀。且因此自行船,則江面不令獨佔,開通山路,則軍府不致遠懸,此皆防患未萌而不容稍緩者也。”防患與利國結起來的見解是可取的正確的。對此,總理衙門講得更為明確,它奏稱:英、美、俄等國“莫不淘挖金礦,以為富強之計。……自來謀國遠圖,不外興利實邊二策。漠河礦務若果興辦得宜,則利源開,人民漸聚,富庶之基,胥由於此。”意思是在防邊的同時,更注重於富庶。歷史事實證明,漠河金礦是辦得較為成功的洋務企業,這當然與其“興辦得宜”是密切聯絡的。怎樣做到“興辦得宜”的?這主要是主辦人李金鏞按公司規章辦企業所取得的成效。

李全鏞,江蘇無錫人,隨盛宣懷辦礦務等工業企業多年。李鴻章稱他“熟習礦務,任事勇敢,兼與蘇滬商人相熟,可以就近商令招募集股興工”,是主持漠河金礦的理想人物。從李鴻章幾句讚詞中,可以看出他囑意於李金鏞,不僅是因為他熟悉礦務,更因他能招商集股。於此可窺見李鴻章在官辦還是商辦漠河金礦問題上的傾向。而李金鏞的商辦主張正與李鴻章這種“傾向”相赡貉。本來在擬籌辦漠河金礦時在官辦還是商辦問題上就有不同意見:恭鏜認為若由官採,不但無此資本,而且“麕集窮邊無業遊民,鈐束不易”;若官督商辦,黑龍江無此可靠殷商,“惟有招募津滬商人醵股來江承辦,較無流弊。”但馬建忠另有想法,他主張選募近邊耐寒之兵勇,駐金礦區督令淘挖金礦,如有偷挖坑者,亦招入伍,“人各予地數十丈,不準私佔互爭。淘得之金,聽其自市;官若收買,毋任抑折”。他說這樣做法,“不勞役,不費財,可固防,可制敵,內以戢匪徒之出入,外以杜強鄰之窺伺,不數年間,邊備益修,軍儲益裕。”這個意見只是從防邊角度考慮的,與李鴻章等人開金礦以致富有背,當然不與接受。而基本確定了集津滬商資以商辦的原則。李金鏞按此原則擬訂了《黑龍江金廠公司章程》十六條。這十六條涉及面較廣,主要有:選礦址、集股金、僱礦師、購機器、蓋屋、置車輛、買牲、設碼頭、招流民、募勇丁、造船、開山路,以及官息、贏利分辦法等。不一一列敘。這裡只就章程中關於按資本主義公司原則行事條款作一簡述。

“章程”首先談招商股20萬兩事。鑑於自1883年金融倒帳風以來,市面蕭條,加之礦股受損嚴重,殷戶裹足的情況,先由李鴻章、恭鏜借款湊集,“以期共信”。李金鏞堅信:“凡官紳、富商同公忠,必有樂助其成者,應仍招股集資辦理。”20萬兩分為2000股,每股收天津行平化銀100兩(上海規銀106兩)。規定年官利7釐。產量收入,除去陸續提還借款、員司等開支外之餘利,分為20成分:黑龍江將軍衙門軍餉六成,商股十成,本廠員司花四成。

應該說這種餘利分法還是比較理的,可以發揮官商職工各方面的積極。其次,規定司帳公舉,以使金廠錢財出入公辦,“主廠者不當兼理錢財,致涉嫌疑”。為了司帳者的可靠,規定“將收支事務,由股本最大者公舉保薦平素誠實有望之人,然延訂。”之所以這樣做,因為如有虧空舞弊等情,薦主必須認賠,賠款可“即在股本內扣還”。這就保證錢財出入不生弊端。第三,為減少和杜絕企業的弊竇,規定股友參加管理的制度。股友,特別是萬金之股友,對企業經營好是極為關心的,他們與廠的命運密相聯。因此,規定他們“或自駐廠,或派人駐廠,以監察金銀出入,如廠中有宜職司,自當量才派事,開支薪”。如無適當職位可派,可在廠查察帳等事,不給薪。其未萬金卻有三四千金者可集數股公派一人。其他如節省局用等也有惧剔規定。

據上所述,漠河金礦不僅計劃周全,而且是按照資本主義辦公司的經營原則立法的。來在經營中基本實行了《章程》的規定。以故,漠河金礦自1889年開辦,產量與贏利均有顯著上升。第一屆結帳即有餘利3萬餘兩,茲逐年增加,至1896年產金大旺,工人有2千餘人,礦局獲淨利達30萬兩。這在洋務企業中罕有與之匹敵者。在礦業中為僅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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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務運動史

洋務運動史

作者:夏東元 型別:遊戲異界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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