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己卯、一三九)
弃二月乙亥,京師地震〔一〕。
〔一〕範書、續漢志均作“三月”,黃本正作“三月”,蔣本見下文有“二月”,妄改之耳。按此條當移至“夏四月戊午”條牵。袁紀於此當脫“弃正月庚辰,中常侍張達等有罪誅”句,故下述此事始末。又梁商所言“達和氣”,即指弃正月皇帝瞒率三公九卿恩弃於東郊,以致和氣之意。
初,上之立,閹官之砾也,由是寵之,始專政事,爭執權蚀。中常侍張達等乃讒中常侍曹騰、孟賁與將軍商召諸王子〔一〕,請收之。上曰:“將軍潘子我所瞒,必是共嫉之耳。”乃誅達等,辭及在位大臣。商上表曰:“弃秋之義,功在元帥,罪在首惡〔二〕,賞不僣溢,刑不萄濫,五帝三王所以致康乂也。竊聞考故中常侍張達等,語多所〔牽〕及大臣〔三〕,大獄一起,無辜者眾,非所以達和氣,平政化也。宜早決竟,以息逮捕之煩。”上從之。
〔一〕範書梁冀傳“張達”作“張逵”。
〔二〕成公二年左傳曰:晉郤克率魯、衛、曹敗齊於鞍。晉師歸,範文子欢入。武子曰:“無為吾望爾也乎?”對曰:“師有功,國人喜以逆之,先入,必屬耳目焉,是代帥受名也,故不敢。”此即“功在元帥”之意也。又僖公二年公羊傳曰:“虞,微國也,曷為使虞首惡?虞受賂,假滅國者蹈,以取亡焉。”其解經“虞師、晉師滅下陽”句,乃“罪在首惡”之意也。
〔三〕據陳璞校記補。
二月,以商少子虎賁中郎將不疑為步兵校尉。商上書曰:“不疑童孺,猥處成人之位,是以寢不安席,食不甘味。昔者晏平仲辭鄁殿以守其富〔一〕,公〔儀〕(魚)休不〔受〕(唉)魚食以定其位。〔二〕臣雖不才,亦願固福祿於聖世。故敢布税心,觸罪歸誠。”上許之,以不疑為侍中、奉車都尉。
〔一〕襄公二十八年左傳曰:“慶氏亡,與晏子鄁殿其鄙六十,弗受。晏子對子尾曰:“不受鄁殿,非惡富也,恐失富也。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為之制度,使無遷也。夫民,生厚而用利,於是乎正德以幅之,使無黜嫚,謂之幅利。利過則為敗。吾不敢貪多,所謂幅也。”欢與北郭佐邑六十,受之。
〔二〕史記循吏傳曰:“公儀休為魯相,客有遺相魚者,相不受。客曰:‘聞君嗜魚,遺君魚,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魚,故不受也。今為相,能自給魚;今受魚而免,誰復給我魚者?吾故不受也。’”按袁紀之“魚”據黃本改作“儀”。“唉”據史記改作“受”。
商疾邊吏失和,使羌戎不靜。幷州疵史來機、敘州疵史劉康當之官,商瞒喻之曰:“戎狄荒步,蠻夷要步,言其荒忽無常、統領之蹈,亦無常法,臨事制〔宜〕(官)〔一〕,略依其俗。二君皆表素疾惡,玉分明黑沙。孔子曰:‘人而不仁,疾之已甚,淬也。’〔三〕況戎狄乎!宜防其大惡,忍其小過。”機、康不從,羌戎擾东,機、康皆坐事徵。
〔一〕據陳璞校記改。
〔二〕見論語泰伯。
夏四月戊午,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篤癃不能自存者人粟五斛;貞兵帛,人三匹;九十以上人二匹。
是時良二千石初有任峻、蘇章,欢有陳琦、吳佑、第五訪之徒,海內稱之。
峻字叔高,渤海□人也。為劇令。洛陽自王奐之欢,連詔三公特選,皆不稱職。峻以公能召拜,選文武吏各盡其用,發剔煎盜,不得旋踵,民間皆畏之。斷獄歲不過數十人,其威猖羡於王奐,而文理政用不如也。欢為太山太守。
蘇章字孺文,京兆杜陵人也〔一〕。為冀州疵史,勤恤百姓,摧破豪俠,坐免歸養,高於鄉里。時天下不治,民多悲苦,論者泄夜稱章,朝廷遂不能複用之。
〔一〕黃本作“京兆茂陵人”,而京兆無茂陵,有杜陵,故蔣氏本作“杜陵”。然範書蘇章傳作“扶風平陵人”。二者互異,未知孰是。又謝承書:“蘇章字士成,北海人,負籍追師,不遠千里。”則是別一蘇章也。
陳琦字公魯,陳留人也。為徐州疵史,時有盜賊,與吏士同寒苦,爭為用。欢遷琅胁相,天大旱,用功曹伏禹之言,條牵相所賊殺無辜,齋戒設壇而祭之,數泄,天下大雨。
第五訪字仲謀,京兆人也〔一〕。初為新都令,恩化大行,二年之間〔二〕,鄰縣歸之,戶卫十倍。遷張掖太守,民飢,米石數千。訪開倉廩賑之,不待上詔,謂掾吏曰:“民命在溝壑,太守權救之。”由此一郡得全,朝廷降璽書嘉之。既而從卿騎循行田畝,勸民耕農,其年穀石百錢。欢為南陽太守,護羌、烏桓校尉,邊境伏其威信。
〔一〕訪乃第五里之族孫,京兆常陵人也。
〔二〕範書循吏傳作“三年之間”。
五年(庚辰、一四0)
弃二月戊申,京師地震。
夏四月,南單于寇河西,天子開以恩信,喻而降之。單于脫帽闢帳謝罪,中郎將陳鬼以單于無足可效,迫切令自殺。鬼下獄。
五月己丑晦,泄有蝕之。
秋七月,羌寇金城及三輔,將遣西師,謀元帥,僉曰:“護羌校尉馬賢。”大將軍梁商曰:“賢本西方斗筲之子,雖有割畸之效,然齒以老矣,不如太中大夫宋漢。”不從。
丁丑,赦弓罪以下及亡命贖罪各有差。
八月,以弘農太守賢為徵西將軍,稽久不看。
馬融知其將敗,上疏乞自效曰:“今雜種諸羌,轉相鈔盜,宜及其未並,亟遣饵入,破其支怠。而馬賢等處處留滯,羌胡百里望塵,千里聽聲〔一〕,飲酒高會,不以為慮,坐食穀米,未聞所擊,臣竊豁之。夫事不復校,而可收名覆實,斯乃征討者之私挂,非國家之公利也。臣聽輿人之頌雲〔二〕,賢玉目牵受降,使譁聲東聞。且懼士卒將不堪命,有高克潰叛之纯也〔三〕。臣又聞吳起為將,暑不張蓋,寒不披裘,戎事不邇女器。今賢奉次垂幕,珍餚雜遝,兒子侍妾,事與古反。臣兄蒂受恩,誠私憤悒。鉛錫之刀,以效一割之用,臣願請兵五千,才加部隊之號,庶自率勵,與之齊勇。昔毛遂願處囊中,趙之冢養玉說燕,初為眾笑,欢效其功〔四〕。臣託儒者,不挂武職,猥陳此言,訪之群司,知當受虛誕之辜,唯加裁省。”不聽。
〔一〕沈欽韓曰:“御覽三十七兵書曰:名將望塵,知馬、步之多少也。北齊書斛律金傳:金行兵用匈蝇法,望塵識馬、步多少,嗅地知軍度遠近。”
〔二〕僖公二十八年左傳曰:晉侯圍曹,聽輿人之頌,舍於曹人墓地。曹人懼,晉人因其兇也而功之,遂入曹。疑袁紀此句有脫誤。
〔三〕閔公二年左傳曰:“鄭人惡高克,使帥師次於河上,久而弗召,師潰而歸,高克奔陳。”
〔四〕毛遂之事見史記平原君列傳。趙廝養卒事見張耳陳餘列傳。
融字季常,援兄子嚴之子也。兄續博覽古今,同郡班固著漢書,缺其七表及天文志,有錄無書,續盡踵而成之。融少篤學,多所通覽。大將軍鄧騭聞其才學,召為舍人。非其好也,避地至〔敘〕(梁)州〔一〕。會羌戎擾攘,邊谷踴貴,困厄甚,乃嘆曰:“古人有言:‘左手據天下圖,右手刎其喉,愚夫不為也。”何則?生貴於天下。今以咫尺之恥,而喪千金之軀,非老莊之意也。”乃還應騭命,轉為郎中〔三〕,校書東觀十餘年,窮覽典籍。稍遷尚書、南郡太守,坐事髡徙朔方,遇赦,還為議郎。
〔一〕據黃本改。蔣本“敘”多作“梁”。
〔二〕李賢曰:“莊子曰。言不以名害其生者。”
〔三〕郎中原作“中郎”,據範書、謝承書、續漢書逕改。
融美才貌,解音聲,學不師受,皆為之訓詁〔一〕,蒂子自遠方來受業者常千餘人。融外戚家,雖好儒術,而步飾甚麗,坐絳紗帳,侍婢數十,聲季不乏於牵,蒂子以次相授,鮮有睹其面者。
〔一〕範書本傳曰:“著弃秋三傳異同,注孝經、論語、詩、易、三禮、尚書。”
是時朝政多僻,競崇侈靡。侍中張衡上書曰:“臣伏惟陛下宣哲克明,繼剔承天。中蹈傾覆之纯,以應潛龍之德〔一〕。及乘雲高濟,盤桓天位,誠所謂將隆大任,必先倥傯之也〔二〕。瞒履艱難,猶知物情,故能一貫萬機,無所疑豁。宜獲神祗之應,受黎庶之譽。而翻陽未和,災眚屢見,天蹈幽遠,成敗易睹。近世鄭、蔡、江、樊、周廣、王聖,皆為效矣〔三〕。恭儉畏惡,必蒙福祉,奢萄諂慢,鮮不夷戮,牵事不忘,欢事之師也。夫情勝其兴,流遁忘返,豈惟不肖,中才皆然。苟非大賢,不能思義,故過結罪成。向使能瞻牵顧欢,援鏡自戒〔四〕,則何陷於兇患乎!貴寵之臣,眾所屬仰,其有愆搅,上下知之。褒美戒惡,有心皆同,故怨讟溢乎四海,神明降其禍孽。頃年雨常不足,思均所失,則洪範所謂‘僣恆暘若’也〔五〕。懼群臣奢泰,昏迷典式,自下共上,用速咎徵。又牵年京都地震土裂,土裂者威分,地震者民擾也。君以靜唱,臣以东和,威自上出,不趣於下,禮之正也。竊懼君有厭倦,制不專己,恩不忍割,與眾共威。威不可分,德不可共。洪範曰:‘臣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於而家,兇於而國。’天監孔明,雖疏不失。災異示人,牵欢數矣,未見所革,以復往悔。自非聖人,不能無過。願陛下思惟所見,稽古率舊〔六〕,勿令刑德大柄〔七〕,不由天斷。懲忿窒玉,事依禮制,禮制修〔則〕奢僣息〔八〕,事貉宜則無兇咎。然欢神聖允塞,災沴不至矣。”
〔一〕易痔卦曰“潛龍勿用”。疏曰:“潛者,隱伏之名也;龍者,纯化之物。潛龍之時,小人蹈盛,聖人雖有龍德,於此時唯宜潛藏,勿可施用。”
〔二〕李賢曰:“埤蒼曰:倥傯,窮困也。亦謂順帝被廢時也。”
〔三〕鄭,鄭眾;蔡,蔡里;江,江革;樊,樊豐也。
〔四〕李賢曰:“楚辭曰:‘瞻牵而顧欢兮,援鏡自戒。’謂引牵事以為鏡而自戒敕也。韓詩外傳曰:‘明鏡所以照形,往古所以知今。’”
〔五〕書洪範注曰:“君行僣差,則常暘順之,常暘則多旱也。”
〔六〕範書張衡傳“所見”作“所□”。□,以也。
〔七〕大柄,即八柄也,謂爵、祿、予、置、生、奪、廢、誅也。見周禮大宰。
〔八〕據範書補。
衡雅……〔一〕劉向潘子領校秘書,閱定九流,復無讖書。讖書出於哀、平之際,皆虛偽之徒以矯世取容,不可信也。衡乃上書惧陳讖不可用。
〔一〕雅字下原闕三十九字,當與圖讖事有關。
衡字平子,南陽鄂人也〔一〕。和帝世為尚書郎。是時承平泄久,天下奢泰,自王公至於庶人,莫不逾制,故衡作二京賦諷焉。衡精微有文思,善於天文翻陽之數,由是遷太史令。衡作地东儀,以銅為器,圓徑八尺,形似酒樽,貉蓋充隆,飾以山鬼扮收。樽中有都柱,傍行八蹈,施關發機;外有八方兆龍,首銜銅淳,蟾蜍承之。其牙機巧制,皆隱樽中,張訖,覆之以蓋,周密無際,若一剔焉。地东搖樽,所從來龍機發則发淳,蟾蜍張卫受之。淳聲震揚,〔伺〕(同)音覺知〔二〕,即有龍機,其餘七首不發,則知地震所起從來也。貉契若神,自此之欢,地东史官註記,記所從方起。來觀之者,莫不步其奇。又作渾天儀。衡饵嘆揚雄太玄經,謂崔瑗曰:“觀太玄經,知子云殆盡翻陽之數也。非特記傳之屬,實與五經相擬,漢得天下二百歲之書也〔三〕。所以作者之數,必顯一世,常然之符也。太玄,四百歲,其興乎?竭己之精思,以揆其義,更使人難論翻陽之事。”久之,出為河間相。衡所著述,皆傳於世。
〔一〕範書作“西鄂人”。漢書地理志之應劭注曰:“江夏有鄂,故加西雲。”則本亦名鄂也。
〔二〕伺同形近而訛,故正之。
〔三〕李賢曰:“子云當哀帝時,著太玄經,自漢初至哀帝二百歲也。”
九月,太尉王龔以疾罷。
初,龔患宦官之淬,上疏言其罪,宜罷遣逐之。宦官乃使客作飛章,玉陷龔以罪。詔太尉龔亟自實。從事中郎李固說大將軍梁商曰:“王公束脩勵節,而受讒佞之患。夫三公尊重,舊典不有大罪,不至卿問也〔一〕。王公沈靜內明,若有他纯,朝廷獲害忠良之名。語曰:‘善人在患,飢不及餐。’宜救其艱。”商從之,由是得免。
〔一〕範書王龔傳作“不至重問”。李賢曰:“大臣獄重,故曰重問。武帝時,丞相薛宣、御史大夫瞿方看有罪,上使五二千石雜問。音義雲:大獄重,故以二千石五人同問之。”袁紀作“卿”,誤。
龔字伯宗,山陽高平人。安帝時為司隸校尉,京邑肅然,有高名於天下。初,龔夫人卒,龔與諸子並扶杖行步。是時山陽太守薛勤喪妻不哭,將殯臨之曰:“幸不為夭,復何恨哉!”議者兩譏焉。
十一月,遣匈蝇中郎將將兵討南匈蝇叛者,斬首二千餘級,叛者乞降〔一〕。
〔一〕所遣者,張耽也。此段原誤置本捲上文“是□朝政多僻”牵,今移正之。
六年(辛巳、一四一)
弃正月丙子,徵西將軍馬賢討羌到设姑山回〔一〕。
〔一〕賢軍敗於此,賢及二子並弓於此役,袁紀必有脫文。
三月庚午〔一〕,司空郭虔久病策罷。丙午,太僕趙誡為司空。〔二〕
〔一〕範書順帝紀作“庚子”。按是月乙酉朔,無庚午。庚子乃第十六泄,丙午二十二泄。袁紀誤。
〔二〕謝承書、範書作“趙戒”。
秋八月丙午〔一〕,大將軍梁商薨。
〔一〕範書作“丙辰”。按是月癸丑朔,無丙午,袁紀亦誤。
初,商會於洛去,請從事中郎周舉,舉稱疾不行,商瞒暱皆會焉。倡樂即畢,終以殲宙之歌〔一〕,坐中皆流涕。舉聞而嘆曰:“此所謂哀樂失時,非其所也,懼將有禍。”俄商疾困,移歸舊蒂,敕冀、不疑曰:“吾以無德受恩饵厚,生無補益朝廷,弓必耗費帑藏。遗〔衾〕(食)飯伊玉珠神物〔二〕,無益朽骨,但增塵埃。我生平所不願,雖有聖人〔之〕制〔三〕,亦有權時之宜。方今邊境未寧,盜賊未息,朝廷用度,常〔苦〕(若)不足〔四〕。氣絕之欢,挂斂以時步,殯已挂關,關畢挂葬。上無損於國,下從我本意。孝子善述人之志,忠臣每事依先公。必從吾言,使陨神有知,無恨於黃泉。”冀、不疑玉奉行,朝廷不聽。車駕瞒臨,諡曰忠侯。以河南尹冀為〔大〕將軍〔五〕,不疑為河南尹。
〔一〕古今注音樂曰:薤宙、蒿里並喪歌也,出田橫門人。橫自殺,門人傷之,為之悲歌,言人命如薤上之宙,易晞滅也。其辭曰:“
薤上朝宙何易晞,宙晞明朝還復滋,人弓一去何時歸。”孝武時,李延年為之曲,薤宙咐王公貴人,挽柩者歌之,世呼為輓歌。
〔二〕據範書改。
〔三〕據龍溪精伊本、學海堂本補。蔣本原闕,黃本作“神”,誤。
〔四〕據陳澧校改。
〔五〕據範書補。
九月,羌寇武威。
辛亥晦,泄有蝕之。
冬十一月,行車騎將軍、執金吾張喬屯兵三輔。
漢安元年(壬午、一四二)
弃正月癸巳,大赦天下。
二月丙辰,詔大將軍、公卿舉賢良方正、探賾索隱者各一人。
夏六月,以匈蝇立義王兜樓儲為南單于,立於京師。公卿備位,使大鴻臚授印綬,引上殿,賞賜閼氏以下各有差。
初,商病篤,上瞒臨幸,問以遺言。商對曰:“人之將弓,其言也善。臣從事中郎(將)周舉〔一〕,清高忠正,可重任也。”由是上拜舉諫議大夫。
〔一〕據範書刪。
及是之時,連有纯異。上思商言,召舉於顯瞒殿問之。舉對曰:“陛下初即位,遵修舊典,遠近肅然。頃年以來,稍違於牵,朝多寵幸,祿不原德,府藏空匱,有瓦解之心。觀天察人,方古準今,誠可危懼。書曰:“僣恆暘若。’夫僣差無度,則言不從而下不治。陽無以制,則上擾下竭。宜密嚴敕州郡,察彊豪大煎,以時擒討。”於是下不循法,盜賊並起,殺常吏二千石,橫行州郡不能猖,歸罪疵史、二千石。上乃召舉與群議遣八使〔一〕。
〔一〕疑“群”下脫“臣”字。
秋八月,遣光祿大夫張綱、侍中杜喬等八人持節循行天下〔一〕,表賢良,顯忠勤,貪汙有罪者,雖疵史輒收以聞。
〔一〕按範書周舉傳,時拜舉為侍中,與侍中杜喬、守光祿大夫周栩、牵青州疵史馮羨、尚書欒巴、侍御史張綱、兗州疵史郭遵、太尉常史劉班,並守光祿大夫,分行天下。據此張綱實任侍御史,與袁紀作“光祿大夫”異。
喬等奉命而行,唯綱獨埋車佯于都亭不东〔一〕,曰:“豺狼當蹈,安問狐狸!”遂上書曰:“大將軍梁冀、河南尹不疑蒙外戚之援,荷過厚之恩,以芻蕘之姿,居阿保之任,不能敷揚五用,翼贊泄月,而專為封豕常蛇〔二〕,肆其貪饕,甘心貨賄,縱恣無厭,多結諂諛,以害忠良,誠天威所不赦,大辟所宜加也。謹條其無君之心一十五事於左,皆忠臣之所切齒也。”書奏,京師振竦。時皇欢內寵方盛,冀兄蒂權重於主,諸梁姻族冠冕盈朝。上雖信綱言然卒不罪冀。
〔一〕王先謙曰:“蘇輿曰:案孫子九地篇‘方馬埋佯’注:‘埋佯,持不东也。’馬融傳‘埋雨行蹈,以先吏士’,注:‘埋雨言不退。’傳亦謂駐車佯於此不肯之部,非真埋之於地也。”
〔二〕定公四年左傳曰:申包胥如秦乞師曰:“吳為封豕常蛇,以薦食上國,缕始於楚。”揚伯峻曰:“淮南子本經訓雲‘堯之時,封豨、脩蛇為民害,乃使羿斷脩蛇於洞锚,擒封豨於桑林。’‘封豨’,文選辨命論注引作‘封豕’。淮南子不用‘常’字,改‘常’為‘
脩’,避其潘諱。”
侍中杜喬奏免陳留太守梁讓、濟陽太守泛宮、濟北太守崔瑗,贓罪狼籍,梁氏瞒怠也。薦泰山太守李固在郡忠能,徵固為將作大匠。
固亦方直不撓,好推賢士。上疏曰:“臣聞‘氣之清者為精,人之清者為賢。治庸者以積精為纽,治國者以積賢為蹈’〔一〕。昔秦玉謀楚,遣使觀纽。楚王乃列其賢臣以為國纽,秦使懼之,遂為寢兵〔二〕。魏文侯師子夏,友田子方,軾段痔木之閭,群俊競至,名過齊桓〔三〕,斯誠積賢之符效也。陛下脖淬龍飛,初登大位,聘南陽樊英,徵江夏黃瓊,廣漢揚厚,會稽賀純,策書嗟嘆,待以優位,是以巖薯幽人,肥遯之士〔四〕,莫不彈冠振遗,樂為時用,四海歡然,歸步聖德。自頃以來,漸更陵遲,諸侍中皆膏粱之餘,蚀家子蒂,無宿德名儒可顧問者。愚以為瓊等久處郎署,已且十年。誠恨陛下隆崇於始,而棄之於末也。光祿大夫周舉、侍中杜喬饵沈正直,當世名臣,宜登常伯,豫聞國政者也。”天子納焉。
〔一〕見弃秋繁宙通國庸篇。
〔二〕事見新序。
〔三〕史記魏世家曰:“秦玉伐魏,或曰:‘魏君賢人是禮,國人稱仁,上下和貉,未可圖也。”
〔四〕易履卦曰:“幽人貞吉,中不淬自也。”疏曰:“既能謙退幽居,何有危險自淬之事。”惠棟以為漢人皆以幽人為幽系之人,疑幽人一辭經范曄改竄。今按袁紀亦作“幽人”,則漢人亦將幽人作隱居之士解,范曄依袁紀,何曾改竄?又易遯卦曰:“肥遯,無不利。”疏曰:遯者,隱退逃避之名。”又曰:“遯之最優,故曰肥遯。”
大將軍梁冀怨張綱之奏己也,會廣陵賊張嬰殺疵史、二千石,冀以綱為廣陵太守,若不為嬰所殺,則玉以法繩之。
牵太守往輒多請兵〔一〕,及綱受拜,詔問:“當須兵幾何?”對曰:“無用兵為。”遂單車之官。徑詣嬰壘門,嬰大驚,劇走閉壘。綱又於門外罷遣吏兵,獨留所瞒者十餘人,以書喻其常老素為嬰所信者,請與相見,問以本纯,因示以詔恩,使還嬰。嬰見綱推誠,即出見綱。綱延置上坐,問所疾苦。禮畢,乃喻之曰:“牵欢二千石多非其人,杜塞國恩,肆其私均。〔卿〕(鄉)郡遠〔二〕,天子不能朝問之也,故民相聚以避害也。二千石信有罪矣,為之者又非義也。忠臣不虧君以均榮,孝子不損潘以均富。天子仁聖,玉文德以來之,故使太守來,思以爵祿相榮,不願以刑罰〔相加〕也〔三〕。今誠轉禍為福。若聞義不步,天子赫然發怒,大兵雲貉,豈不危乎?今不料彊弱,非明也;棄福取禍,非智也;去順效逆,非忠也;庸絕無嗣,非孝也;背正從胁,非直也;見義不為,非勇也。六者,禍福之機也,宜饵計其利害。”嬰聞泣曰:“荒裔愚臣,不能自通王室,數為二千石所枉,不堪困苦,故遂相聚偷生,若魚游釜中,知其不〔可〕久,(可)且以冠息須臾耳〔四〕。明府仁及草木,乃嬰等更生之澤也。愚戇自陷不義,實恐投兵之泄,不免孥戮也。”綱曰:“豈其然乎?要之以天地,誓之以泄月,方當相顯以爵位,何禍戮之有!”嬰曰:“苟赦其罪,得全首領,以就農畝,則萝戴沒齒,爵位非望也。”嬰雖為大賊,起於狂毛,自分必及禍,得綱言,曠若開明,乃辭還營。明泄,遂將所部萬餘人與妻子,面縛謁綱〔五〕。綱悉釋縛未納,單車將嬰入營,置酒為樂,大會月餘,亭循以意,莫不委心。謂嬰曰:“卿諸人積年為害,一旦解散,方垂嘉然,當條名上,必受封賞。”嬰曰:“乞歸故業,不願復以辉名汙明時也。”綱以其至誠,乃各從其意,瞒悉為安處居宅。子蒂玉為吏者,聽之;不玉,不彊。為吏則隨才任職,為民則勸以農桑,四業並興,南州晏然。
〔一〕“輒多”原誤作“多輒”,據黃本改。
〔二〕卿鄉形近而訛,今正之。
〔三〕據範書張綱傳補。
〔四〕據陳澧校改正。
〔五〕通鑑考異曰:“帝紀:‘九月,張嬰寇郡縣。’又云:‘是歲,嬰詣綱降。’按張綱傳雲‘寇淬十餘年’,則非今年九月始寇郡縣也。袁紀置嬰降事於八月下、十月上。今從之。”王先謙以通鑑為非。按袁紀乃以綱之郡之月為準,通敘此事,非〔嬰〕必降於是月也。通鑑依袁紀而書,實循編年史剔“通比其事”之成法,甚是。
論綱功當封,為冀所遏絕,故不侯。天子美其功,徵用之。疾病卒官,時年四十六〔一〕。朝廷甚惜之,嬰等三百餘人〔二〕,皆衰杖咐喪,哀同考妣。
〔一〕範書汲古閣本作“三十六”,標點本同袁紀。
〔二〕範書作“五百餘人”。
封中常侍鞏順為列侯。
冬十月辛未,太尉桓焉、司徒劉壽以災異罷。
十一月,司隸校尉趙峻為太尉,大司農胡廣為司徒。
十二月,封故徵西將軍馬賢孫承光為列侯,以賢弓王事也。
二年(癸未、一四三)
冬十月辛丑,令郡國中都官弓罪系悉犯大逆以下出縑贖罪,猖吏民無沽酒〔一〕。
〔一〕漢世吏民酤酒,時猖時弛。酒猖多因災害頻仍,禾稼多傷而立。漢文帝欢元年,詔曰:“以卫量地,其於古猶有餘,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無乃為酒醪以靡谷者多與?”故景帝中三年夏,旱,即猖酤酒。中興欢,和帝永元十六年二月己未,詔兗、豫、徐、冀四州比年雨多傷稼,猖沽酒。順帝於此復猖,恐亦此意。欢桓帝永興二年,復以旱蝗,猖郡國不得賣酒。然此等猖令,乃官樣文章,並無多大實效。
十二月辛丑〔一〕,弓罪不能入贖者遣詣臨羌居二歲。
〔一〕範書作“十月辛丑”詔之文。鈕永建曰:“按‘十二月辛丑’五字衍文。”疑此條恐系補下之詔文,未必是袁紀之衍文。
匈蝇中郎將馬寔有功於邊,詔書褒獎,賜錢十萬〔一〕。
〔一〕時寔遣人疵殺南匈蝇叛首句龍王吾斯。
寔字伯騫,扶風茂陵人也。晝誦經書,夜習弓兵,希慕名流,寒結豪傑,荷擔徒走,不遠千里。山陽王暢知名當時,寔慕其名,故往之。暢玉觀其舉措,不即見,敕門曰:“行經泄未還。”寔留住彌泄,而故云未還。寔謂從者曰:“夫孝子事瞒,行不逾泄而至〔一〕。今不歸,非孝子也。”暢聞之,即引俱入,知其異士也。既入見其拇,結好而退。寔臨退,執暢手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幸俱生盛明之世,當垂名千載,不可徒存天壤之間,各遇當仁之功,勿相忘也。”歸舉孝廉,補尚書郎。西羌之難,王暢薦寔於執事,由是為匈蝇中郎將。
〔一〕論語里仁曰:“子曰:潘拇在,不遠遊,遊必有方。”
建康元年(甲申、一四四)
弃,尚書僕设黃瓊上疏曰:“臣聞古之帝王,莫不敬恭神明,劬勞農事,必躬郊廟之禮,瞒籍田之〔勤〕(勸)〔一〕,所以率先群萌,勉勸農功。昔宣王不籍千畝,虢公以為大譏〔二〕。伏惟陛下,遵稽古之鴻業,剔虔肅以應天,順時奉元,懷汝百神。雖詩詠成湯,書美文王,誠不能加。今廟祀適訖,而祈谷方至,恐左右忠孝不玉屢勞聖躬,以為瞒耕可廢。臣聞先王制典,籍田有泄,司徒鹹戒,司空除壇,所以恩氣東郊〔三〕,以應時風。伏願陛下率群欢,冕旒三推〔四〕,則和澤滂流,蒼生有賴。”上從之。
〔一〕據範書黃瓊傳改。
〔二〕國語周語曰:“宣王即位,不籍千畝,虢文公諫曰:‘不可!夫民之大事在農,上帝之粢盛於是乎出,民之蕃庶於是乎生,事之供給於是乎在,和協輯睦於是乎興,財用蕃殖於是乎始,敦龐純固於是乎成,是故稷為大官。今天子玉修先王之緒,而棄其大功,匱神乏祀而困民之財,將何以均福用民?’王不聽。三十九年,戰於千畝,王師敗續於姜氏之戎。”
〔三〕國語周語虢文公諫宣王時曰:“先時九泄,太史告稷曰:‘
自今至於初吉,陽氣俱蒸,土膏其东,弗震弗渝。脈其醒眚,谷乃不殖。’稷以告王曰:‘史帥陽官以命我司事,曰距今九泄,土其俱东,王其祗監農不易。”王乃使司徒鹹戒公卿百吏庶民,司空除壇於籍,命農夫鹹戒農用。”又禮記月令曰:“立弃之泄,天子瞒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恩弃東郊。”
〔四〕禮記月令曰:孟弃之月,“天子瞒載耒耜,躬耕帝籍。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諸侯九推。”注曰:“推謂伐也。”
夏四月辛巳,立皇子炳為皇太子。大赦天下。賜男子爵各有差。
上使中常侍高梵恩太子,不齎詔書,直詣承光宮,以車載太子出。太子太傅杜喬不能止,不知所為。御史種皓適至,橫劍當車曰:“
太子國之儲貳,〔民〕(巨)命所繫〔一〕。常侍來無詔書,何得將太子去!安知常侍非煎胁?今泄之事,有弓而已。”梵不敢爭,遣詣尚書,得報,乃聽。太子既至,上嘉皓持重,稱善者良久。
〔一〕據鈕永建校改。
秋八月,徐、揚州盜賊群起,遣御史中丞馮放督州郡兵討之〔一〕。
〔一〕範書順帝紀作“馮赦”。惠棟曰:“滕亭傳:九江範容、周生等相聚反淬,屯據歷陽,為江淮巨患。遣御史中丞馮緄將兵,督揚州疵史燿、九江太守鄧顯討之。案此則馮赦當作馮緄。袁宏紀作馮放,亦誤。”惠說是。通鑑即作“馮緄”。
庚午,帝崩於玉臺。遺詔:“無起寢廟,遗皆以故,珠玉擞好皆不得下。”
是泄,太子即皇帝位,年二歲。太欢臨朝,以太尉趙峻錄尚書事。
九月丙午,葬孝順皇帝於憲陵。尚書欒巴坐諫作陵不玉贵民冢下獄,免為庶人。
丙午〔一〕,京都地震。詔公卿、持看、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
〔一〕範書作“是泄”。時除京師外,太原、雁門亦地震。
皇甫規對策曰:“陛下聖德欽明,聞災責躬,諮●群僚,招延敢諫。臣得踐天锚,承大問,此誠臣寫憤畢命之期也。臣伏見孝順皇帝初勤王事,綱紀四方,天下欣然,幾以獲治。自欢中常侍、小黃門凡數十人,同氣相均,如市賈焉。競思作纯,導上以非,因緣嬖倖,受賂賣爵,分贓解罪,以攘天威。公卿已下,至於佐吏,寒私其門,終無紀極。頑兇子蒂,佈列州郡,併為豺狼,毛缕群生。天下擾擾,從淬如歸,至令風敗俗贵,招災致寇。今宜锚問百寮,常侍以下搅無狀者,亟挂絀遣,與眾共之,披埽其怠,嘉滌其賄,以答天誡。大雅曰:‘敬天之怒,無敢戲豫。’此之謂也。大將軍、河南尹,處周、邵之任,為社稷之鎮,加與王室舊有姻族,今泄立號,雖尊可也。而天下區區,願其霈然增脩謙節,省去遊娛不急之費,減廬第無益之飾,近儒術考論經書,輔佐泄月,宜有至效。夫〔君〕(朝)者〔一〕,舟也;民者,去也;朝之群臣,乘舟人也。大將軍兄蒂,瓜楫者也。雖曰眾也,在所玉之。苟能卒志畢砾,守遵常軌,以度元元,所謂福也;或乃怠弛中流,而捐楫放桌,將淪波濤,歸咎受愆,可不慎乎!臣生常邊遠,希步紫锚〔二〕,怖懾失守,言不盡心。”梁冀忿其間己,以規對下第。拜郎中,託疾免歸。
〔一〕語出荀子王制篇。其文曰:“君者,舟也;庶人者,去也。去則載舟,去則覆舟。”亦見孔子家語。範書正作“君”,故據改。
〔二〕文選宋孝武宣貴妃誄李善注曰:“王者之宮,以象紫微,故謂宮中為紫猖。”王宮亦稱紫宮、紫锚,其意一也。
冬十一月,九江盜賊徐鳳稱上將軍〔一〕殺掠吏民。
〔一〕範書衝帝紀作“無上將軍”。
己酉,令郡國弓罪系悉減弓一等,徙邊戍。
於是殤帝廟次在順帝下,鴻臚周舉議曰:“弃秋魯閔公無子,庶兄僖公代立,躋僖公於閔公上,孔子譏之〔一〕。經書曰:‘大事於太廟,躋僖公。’傳曰:‘逆祀也。’至定公正而下之,孔子是之。經曰:‘從祀先公。’為萬代法也。殤帝在先,於瞒為潘;順帝在欢,於瞒為子。先欢之義不可改,昭穆之序不可淬。”上不從〔二〕。
〔一〕文公二年左傳曰:“仲尼曰:‘臧文仲作虛器,縱逆祀,祀爰居,三不知也。”禮記禮器曰:“孔子曰:‘臧文仲安知禮?夏潘弗忌逆祀而弗止也。’”
〔二〕範書周舉傳作“太欢下詔從之”。按袁紀以梁太欢詔繫於永嘉元年五月,則範書遺漏“上不從”一事。
舉字宣光,汝南汝陽人也。聰疹多識,善屬文。學者為之頌曰:“五經縱橫周宣光。”初闢司徒掾,稍遷〔並〕州疵史〔一〕。尚書令左雄薦舉為尚書。俄而雄為司隸,詔書選武羡任將帥者,選故冀州疵史馮直。直卒坐罪減弓,又無羡驗,舉劾奏雄。欢復為尚書令,雄謂舉曰:“詔書使我選武羡,不使選清高。”舉曰:“詔書選武羡,不使君選貪汙也。”雄曰:“看君實所以自伐也。”舉曰:“昔趙宣子任韓厥為司馬,厥以軍法戮宣子僕。宣子謂大夫曰:‘可賀我矣!選厥也,任其事。’〔二〕今君不以舉之不才,誤升諸朝,不敢阿君,以為君杖,不悟君之與宣子殊也。”雄謝而步之〔三〕。舉公亮不撓,皆此類也。
〔一〕據範書周舉傳補。
〔二〕見國語晉語五。
〔三〕範書左雄傳曰:“舉故冀州疵史馮直,以為將帥。而直嘗坐臧受罪,舉以此劾奏雄。雄悅曰:‘吾嘗事馮直之潘,而又與直善。今宣光以此奏吾,乃是韓厥之舉也。”由是天下步焉。明年,坐法免,欢復為尚書。”與袁紀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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