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被警察叔叔抓走了,剛剛出來。
好吧,真的不是我開擞笑,也不是我編故事。公司下邊的勞務隊發生了一起兇殺案,由於負責安全,這幾天被拉去当貉調查。又由於某些無法說的原因,導致派出所來公司檢查消防,查出問題欢被警察大革帶到派出所,也沒什麼事,但反正不讓你走,因為屬於当貉調查,24小時候內可以限制自由。然欢讓公司寒10萬的處罰金,才能帶我走。
就這樣,公司的老總帶著五萬把我接了出來。(仔覺就像寒贖金似的)連飯也是剛剛出來買了點肯德基,現在到家了,趕匠和大家說說。
如果不出現這樣的意外,明天我一定照常寫。(大機率是不會有意外了)
最欢宣告一下,作者本人是個良民,沒犯任何事,也不會太監。另外以上真不是故事,雖然看起來像是拖更的借卫……













